宣城市楷昂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年新增2万吨焦亚硫酸钠及1万吨亚硫酸氢钠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进行审查,设计变更部分为:空气缓冲罐位置调整;车间北侧吸收釜位置调整;新增母液罐11台,其中3#车间新增9台母液罐(槽),洗涤区北侧新增2台母液罐;新增板框压滤机1台;调整旋分干燥区;尾气水洗罐变更为1台;中转罐(槽)数量调整为6台;总平面布置图调整;3#主车间新增吨袋包装系统;离心岗位新增离心机2台;水冷池北侧增加酸水池1个,洗涤区北侧增加母液槽2个;新增配碱罐2台;R106b与R106c操北侧增加1个出口;尾气吸收塔北侧新增引风机1台。经审查,你单位已按专家意见资料补正完善,同意你单位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
联系人:王三闪 联系电话: 0563-3037812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6日
抄送:安徽省应急厅,宣州区应急局,山东鲁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