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有效期满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宣城宁国环城南路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皖宣危化经二字〔2016〕11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请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宣城宁国环城南路加油站将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送交宁国市应急局,宁国市应急局依照法定程序下达停业执法文书,通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
企业需要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手续,获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对未获得延期许可继续经营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