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机构改革后全市灾害信息员队伍“结构不合理、人员不稳定”等难题,进一步理顺报灾职责关系。宣城市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规范化管理,理清队伍建设要领,制定《灾害信息员花名册》,明确灾情管理职责的具体承担科室及责任人,明确填报时间节点。要求各县市区学清、弄懂、吃透指导意见工作要求,准确把握队伍建设基本原则,登记造册,精准报送,适时同步更新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切实发挥灾害信息队伍基础作用,进一步夯实我市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