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公告
2020年 第7号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原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安监规〔2014〕133号)等规定,经宣城市天为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合格,认定安徽双建气体有限公司、郎溪县科景助剂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