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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近日印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9 09:07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同意,新修订的《宣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近日印发。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含较大、重大生产安全涉险事故)应急工作。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和附件等8个方面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以及重大、较大涉险事故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情况,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所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生命至上”、“科学处置”原则,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科学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同时在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可以决定暂停救援,待采取措施消除风险后继续组织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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