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宣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3号
宣城科地克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年产7700吨氟化物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现你单位已按专家意见资料补正完善,同意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严格按照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和施工。此外,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该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履行试生产(使用)相关程序。
联系人:赖振航 联系电话: 0563-3037812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抄送:省应急厅,宣城市宣州区应急局,无锡蓝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