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163号),经宣城市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报安徽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表彰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3个)
宣城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市应急指挥和救援保障中心)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郎溪县应急管理局
二、先进工作者(7名)
周 德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处级)
申晓龙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恩柱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方经纶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专员、二级主任科员
王金海 泾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洪全荣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健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应急股股长、县应急指挥和救援保障中心副主任
三、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先进个人(1名)
佘启平 广德市新杭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
公示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3020724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
电子邮箱:xcajjbgs@126.com
宣城市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