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工作,近日,市减灾办依据全省冬春救助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倒排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指导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冬春救助工作。
一是突出救助原则。坚持“自下而上、程序规范、全面深入、应统尽统、应救尽救”原则,结合年度灾情,聚焦受灾群体,全面调查统计需救助人员范围,掌握救助需求。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精准确定冬春救助对象。认真落实救助对象两次公示工作,即摸底阶段和款物发放阶段公示。
三是强化精细救助。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资金下达后,细化救助标准,明确救助措施,关注特殊群体,实行分档救助。
四是加强监督问效。强化部门联动,及时跟踪调度,实行定期通报,督促落实救助全过程公开公示,资金发放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账款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