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次违法行为是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3月20日,在广德市应急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广德经开区应急管理和环保局向安徽永耀电器有限公司开出了全市首张应急管理系统《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日,广德经开区应急管理和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徽永耀电器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员工入职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仅有1小时,不满足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经调查,该企业满足轻违不罚的条件,最终得以免罚。
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不仅减少了企业经济负担,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还避免了企业因轻微违法无心之失造成“信用污点”,影响后续发展。从“一罚了之”到包容审慎执法监管,这背后折射着广德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经过约谈指导,该电器公司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积极配合,三天内即完成了全部整改,执法的教育引导功能进一步得到凸显。
“轻违不罚”并不是企业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可以免罚,也不代表执法人员可以随意不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仅适用于符合《宣城市应急管理局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规定的违法行为,同时满足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一系列法定条件。
接下来,广德市应急管理局将在全市继续推广免罚清单制度,扩大免罚案件的社会效益,通过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的有效落实,助力优化广德市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