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
经1月8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莫慧娟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
刘鑫山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原身份不变);
潘莹莹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
程千红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副大队长;
刘之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副大队长;
吴婷婷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
上述六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现予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中共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