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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监督举报

纪检监察机关举报须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8 14:30 信息来源:纪检组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您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四、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反映宣城安监系统党风政风行风问题,电话:0563-3033163,邮箱:xcjj3033163@126.com,地址: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11楼
 
市纪委驻工商质监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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