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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安办〔2019〕15 号)要求,经研究,拟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推荐宁国市为予以激励的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4月27日前与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718162,传真:2719390。
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