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市普查办牵头拟制了《宣城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县市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普查任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同时,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作为下步普查工作推进协调的联络机制。各单位意见建议、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7月7日上午下班前报至市普查办。
联系人:市应急局救灾科汤琪,联系电话:3020887,邮箱:xcjzb@126.com。
2021年6月30日
市林业局建议:
1、P4中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普查中“森林火灾的建筑物隐患等进行分析调查”建议修改为“对潜在的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以及直接影响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调查”。仅提“建筑物”不能概括全面。
2、P5“历史灾害灾情调查时段主要为 1978 年至 2020 年”建议“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中的历史灾害调查时段为1987年至2020年”。因为《安徽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中灾害调查时段为1987年以来,建议省市统一时间。
3、按照“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建议P6第7条去除。
4、P14“实施计划”时间安排过于紧张,年底内完成工作任务难度较大。主要原因:
一是因为各县森林火灾普查经费没有落实,难以开展招投标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野外诸多因子调查。
二是招投标耗费时间。
三是野外调查样地较多,需要一定的时间。
5、P25第二行建议改为“对林区森林资源、林区产业、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承灾体开展承灾体隐患评估”。
市交通运输局建议: 建议将“三、任务分工3、各部门工作职责”中( 14)修改为:负责承灾体(公路和水路设施)调查成果的纵向审核和汇集,并按要求统一汇交市承灾体(公路和水路设施)调查成果(公路和水路)。按需开展本部门普查培训与宣传工作。指导县级开展承灾体(公路和水路设施)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成果。协助做好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 附件2宣城市普查任务市级层面分工清单建议修改为:“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调查获取公路水路设施属性信息及遭受的自然灾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