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皖震指〔2021〕1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宣城市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7日前将意见(加盖公章)反馈至市震指办,无意见请纸质零报告(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chzfzglk@126.com,。
联系人:莫慧娟,联系电话:3020986。
附件: 1.宣城市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徽省地震应急 预案的通知
宣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关于《宣城市地震应急预案》意见稿,我局于12月20日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及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宣城海关意见
1.建议《宣城市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附件1中规定:“宣城海关:对来宣开展救援的境外队伍实施便携入境,对接收的境外救援物资给予通关便利”调整为“对来宣开展救援的境外队伍协调口岸海关实施便捷入境,对接收的境外救援物资给予通关便利”。已采纳。
二、市发改委意见
建议将第43页“12.市发改委(粮储局)......做好灾区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地震引发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负责核事故处置。”修改为“市发改委(粮储局)......做好灾区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并将“负责编制地震引发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负责核事故处置。”删除。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