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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受理网友在部门信箱的留言,留言内容为:市应急局,请问装载危化品容器生产许可怎么办办理?具体什么流程?请帮忙简单回复一下,谢谢!
我局答复的内容为:您好!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有很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版)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前这项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请您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