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安办〔2022〕41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非煤矿山企业:
2022年10月6日18点30分左右,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工在进行安全巡查时,未发现2名在井下-195m西2号穿上山凿岩作业人员,附近寻找未果,判断可能坠落至漏斗内,向公司领导汇报后立即组织人员施救,10月6日23时50分左右,2名作业人员在放矿漏斗内被搜救出来,已无生命体征。事故发生后,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立即作出了批示,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和使命担当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当前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扛起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有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二、堵塞安全漏洞,扫除监管盲区
今年以来,我市非煤矿山先后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各地各部门要对近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仔细分析,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都是造成事故频发原因。在抓好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研判安全形势,将容易忽视且易酿成事故的生产作业活动纳入监管视线,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将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多起事故表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关键。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是防范事故发生的有效举措,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地监管部门要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守好“三年行动”年关,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做实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全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类企业狠抓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着力消除现场安全隐患,现场安全管理到位是防范事故发生的有效举措。要狠抓安全监管执法,动真碰硬,铁面无私,加大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现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所有非煤地下矿山进行停产检修,对本矿山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经属地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具体停产检修措施请各县市区应急部门负责落实,并将具体停产检修措施于10月8日前报市局。
请各地迅速将本通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
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