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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证、假证上岗类案例
1.宣城市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6月17日,郎溪县应急局对宣城市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实,发现一名工人正在从事电焊作业,该员工无应急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郎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考《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决定对宣城市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处2.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