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应急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为抓手,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纵深推行“互联网+执法”,不断优化改进执法方式。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督促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推动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是通过编制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重点,落实执法责任。二是聚焦“两会”、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和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强化执法震慑。三是加强执法服务,通过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等手段,采用批评教育、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深化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意见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政策。
(二)考量因素
1.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2.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3.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4.道路交通状况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三)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三、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10个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办〔2019〕28号)和《关于市、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宣编〔2024〕36号)等规定,我局共有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18人,实际在册人员41人(其中,局领导6人),实际纳入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34名,占在册人数的83%。其中:
从事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3名;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执法工作人员3名;
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政策法规、综合协调、执法监督、调查统计、办公室、行政审批等工作人员22名。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2024年全年365天,104个公休日,13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5-104-13=248个。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8×34=8432个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测算2025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4101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5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4087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8432)-其他执法工作日(4101)-非执法工作日(4087)=244个工作日。
其中,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66个工作日,工贸行业企业124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42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8个工作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4个工作日。
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计划详情见附件1、2、3、4、5。
四、检查名单和责任科室
根据宣城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5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6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61家,一般检查单位15家,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80.3%、19.7%。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0家,不纳入监督检查占比统计范围。
(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61家)及责任科室
1.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14家):宣城全鑫矿业有限公司麻姑山铜钼矿、安徽钱塘钼矿有限公司檀树岭尾矿库、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矿库、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凤形山尾矿库、绩溪县家朋乡莲坑砩石矿、安徽泾县恒信矿业有限公司、宣城马尾山矿业有限公司、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宣城华通矿业有限公司、泾县银山岭矿业有限公司、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郎溪县凌笪独山水泥用石灰岩矿、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小葛村矿区水泥灰岩矿、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石灰岩矿(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一科)。
2.工贸行业企业(26家):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安徽翔昇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和超禽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飞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亚新科密封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泛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旌德伊斯特伟斯金刚石模具有限公司、宣城东方希望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华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绩溪县百鼎家居有限公司、安徽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广德亚太汽车智能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安徽泰乐玛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泾县隆鑫钢铁有限公司、安徽大山人竹木工艺品有限公司、安徽省泾县三星纸业有限公司 、宣城创玺铸造有限公司、安徽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安徽雅立橱柜有限公司、安徽新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二科)。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4家):宣城利源气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宣城晶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宣城市楷昂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宣城金宏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成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迈洁灭菌技术有限公司、宁国市成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绩溪县徽煌化工有限公司、宣城市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红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监管科)。
4.烟花爆竹经营企业(3家):宣城市皖东南花炮有限责任公司、郎溪县盛腾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宁国市宁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监管科)。
5.安全生产培训机构(3家):宣城市明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宣城安惠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广德安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责任科室:综合科)。
6.专业技术服务机构(1家):安徽荣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责任科室:综合科)。
(二)一般检查单位计划(15家)及责任科室
由相关科室从2025年局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重点检查单位除外),随机抽取一般检查单位15家。其中,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5家,工贸企业5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4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1家(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一科,安全监管二科,危险化学品监管科,综合科)。
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检查计划详情见附件1、2、3、4、5。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继续将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各相关执法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执法人员要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全局执法工作的部署上来,认真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细化分解任务,突出执法重点。各相关科室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既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又要注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普通行业领域,特别是发生过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历次检查发现问题较多或者抗拒执法的企业,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执法。
(三)优化方式方法,提升执法效能。要强化科技保障,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要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检查、交叉互查、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力度,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处理处罚质效。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对查处的重大和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提炼形成典型案例上报“互联网+执法”平台,善于运用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效果,推动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切实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继续用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做到执法全流程上线入网。要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运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则,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确保执法闭环。强化执法作风建设,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执法监督,严明执法纪律,及时纠正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坚持普治结合,做到服务并重。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以案释法,不断增强公众法治意识。要踩稳“执法刚性”与“执法温度”的平衡点,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激发企业守法自觉,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有关规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监督作用,营造安全生产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5年度宣城市非煤矿山监督检查计划
2.2025年度宣城市工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
3.2025年度宣城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4.2025年度宣城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5.2025年度宣城市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5年度宣城市非煤矿山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底,除广德市外全市持相关证照的非煤矿山125座,其中地下矿山50座,露天矿山67座,尾矿库8座。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市局直接监管非煤矿山3座,县、市、区直接监管非煤矿山122座。2024年全市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38座,其中地下矿山12座,露天矿山22座,尾矿库4座。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安全生产监管一科现有工作人员3人,实际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人员2人,2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496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非煤矿山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5-104-13)×2=496个工作日。其中,2025年全年365日,共52整周零1天,双休日10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3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66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96-247-183=66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247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应急预案等检查监督、参加非煤矿山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非煤矿山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非煤矿山企业申报安证现场复核检查、审查和网上报送、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登记、备案、现场监督非煤矿山评审组织单位对申报安全标准化企业评审和审查、积极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考试监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召开(参加)全市非煤矿山监管工作有关会议等。
(1)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应急预案等检查监督(20个工作日)。预计企业10家,每家企业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每家企业1个工作日,合计10×2×1=20个工作日。
(2)参加非煤矿山事故调查和处理(20个工作日)。每人10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10×2=20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非煤矿山投诉举报(32个工作日)。按照8起测算,每起2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8×2×2=32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4个工作日)。按照每半年1次,每次2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合计2×2×1=4个工作日。
(5)非煤矿山企业申报安证现场复核检查、审查和网上报送(90个工作日)。按照30家测算,每家1.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30×1.5×2=9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登记、备案(12个工作日)。每月1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合计1×12=12个工作日。
(7)现场监督非煤矿山评审组织单位对申报安全标准化企业评审和审查(30个工作日)。按照15家测算,每次1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15×1×2=30个工作日。
(8)积极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考试监考(10个工作日)。综合往年情况,按照5次测算,每次1个工作日、监考2人。合计5×1×2=10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2个工作日)。按照每年2次,每次3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2×3×2=12个工作日。
(10)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14个工作日)。陪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领导现场督查、检查、调研每年平均7次,每次2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合计7×2×1=14个工作日。
(11)召开(参加)全市非煤矿山监管工作有关会议(3个工作日)。每年召开1次,每次准备1个工作日、会期0.5个工作日共1.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1×1.5×2=3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183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应急值班、学习、培训、会议、考核、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1)应急值班(48个工作日)。每月每人2个工作日,2人,合计2×2×12=48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考核(72个工作日)。①学习每月每人2个工作日,合计2×12×2=48个工作日。②培训每年1次每人4个工作日,合计1×4×2=8个工作日。③会议每月每人0.5个工作日,合计0.5×12×2=12个工作日。④考核每年1次每人2个工作日,合计2×2=4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24个工作日)。每半年1次检查指导6个县级局每个单位1个工作日,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6×1×2×2=24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8个工作日)。每季度每人1个工作日,2人,合计1×2×4=8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16个工作日)。每人每季度2个工作日,2人,合计2×2×4=16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15个工作日)。安全生产监管一科1人工龄满10年、1人不足10年,每人分别休假10天、5天,合计10+5=15个工作日。
三、检查安排
执法检查66个工作日,主要包括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一般检查采取“双随机”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安排56个工作日,一般检查安排10个工作日,重点检查占比84.8%,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的企业进行检查,全年共14家企业,检查、复查28家次。其中,安全风险较高的尾矿库“头顶库”3家,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安全风险较高的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非煤地下矿山1家,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省属以上非煤矿山企业3家,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安全事故的矿山3家,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安全风险较高的非煤地下矿山4家,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每次用时1个工作日,合计14×2×2=56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工作安排
在《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的全市复工复产非煤矿山企业中随机抽查5家企业,每家企业检查1次(复查委托属地县级应急部门开展),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合计5×2=10个工作日。
附表
2025年宣城市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或地址 |
行业领域 |
备注 |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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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城全鑫矿业有限公司麻姑山铜钼矿 |
宣城市宣州区丁店乡麻姑山 |
非煤矿山 |
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地下矿山 |
2 |
安徽钱塘钼矿有限公司檀树岭尾矿库 |
宣城市泾县茂林镇凤村 |
非煤矿山 |
尾矿库“头顶库” |
3 |
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矿库 |
宣城市绩溪县瀛洲镇巧川村 |
非煤矿山 |
尾矿库“头顶库” |
4 |
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凤形山尾矿库 |
宣城市旌德县版书镇江坑村 |
非煤矿山 |
尾矿库“头顶库” |
5 |
绩溪县家朋乡莲坑砩石矿 |
宣城市绩溪县家朋乡莲坑村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6 |
安徽泾县恒信矿业有限公司 |
宣城市泾县云岭镇陈塘村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7 |
宣城马尾山矿业有限公司 |
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北山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8 |
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宣城市宁国市庄村方竹岭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二、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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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 |
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长山村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10 |
宣城华通矿业有限公司 |
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马山埠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11 |
泾县银山岭矿业有限公司 |
宣城市泾县茂林镇铜山村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三、省属及以上非煤矿山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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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郎溪县凌笪独山水泥用石灰岩矿 |
宣城市郎溪县伍牙山林场 |
非煤矿山 |
央企,露天矿山 |
13 |
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小葛村矿区水泥灰岩矿 |
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 |
非煤矿山 |
省属,露天矿山 |
14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石灰岩矿 |
宣城市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 |
非煤矿山 |
省属,露天矿山 |
四、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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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及时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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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度宣城市工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工贸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内注册在营工贸企业1614家,其中涉金属冶炼作业205家,涉氨制冷3家,粉尘涉爆116家,涉有限空间作业413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安全生产监管二科现有工作人员3人,实际从事工贸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人员为3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744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工贸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5-104-13)×3=744个工作日。其中,2025年全年365日,共53周,双休日10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3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124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44-243-377=124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243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对标准化达标企业抽查、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与市直其它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参加市局组织重点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督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参加金属冶炼行业及其他培训考核监考等。
(1)标准化申报企业资料审查(40个工作日)。全年预计对40家标准化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查,每起0.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40×0.5×2=40个工作日。
(2)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0个工作日)。全年预计5起,每起2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5×2×2=20个工作日。
(3)参与市直其它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6个工作日)。全年预计联合执法检查8起,每起1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8×1×2=16个工作日。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40个工作日)。全年预计工贸行业事故调查处理2起,每起10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2×10×2=40个工作日。
(5)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0个工作日)。全年预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起,每起10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5×10×2=100个工作日。
(6)参加金属冶炼行业及其他培训考核监考(27个工作日)。全年预计开展金属冶炼行业及其他培训考核3起,每起3个工作日,3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3×3×3=27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377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应急值班、学习、培训、会议、考核、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拟文、文件转发、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1)应急值班(72个工作日)。每月每人2天,3人,合计2×3×12=72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考核(102个工作日)。①学习每月每人1天,3人,合计1×12×3=36个工作日。②培训每年1次每人5天,3人,合计1×5×3=15个工作日。③会议每月1次每人1天,3人,合计12×1×3=36个工作日。④考核每年1次每人5天,3人,合计1×5×3=15个工作日。
(3)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维护(12个工作日)。每月1天,1人,合计1×1×12=12个工作日。
(4)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拟文、文件转发(108个工作日)。每人每月3天,3人,合计1×12×3×3=108个工作日。
(5)参加党群活动(36个工作日)。每人每月1天,3人,合计12×1×3=36个工作日。
(6)病假、事假(12个工作日)。每人每季度1天,3人,合计1×3×4=12个工作日。
(7)法定年休假(35个工作日)。按安全生产监管二科2人工龄超过20年,每人休假15天;1人工龄不足10年,每人休假5天,合计2×15+1×5=35个工作日。
三、检查安排
执法检查124个工作日,主要包括重点企业检查和市管企业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安排104个工作日,一般企业检查安排20个工作日,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重点企业检查工作安排
对列入《2025年工贸行业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内的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全年共26家企业,检查、复查52家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每次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26×2×2×1=104个工作日。
(二)一般企业检查工作安排
在《2025年工贸行业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以外的全市工贸企业中随机抽查5家企业,检查、复查10家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每次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5×2×2×1=20个工作日。
附表
2025年工贸行业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或地址 |
行业领域 |
备注 |
|
一、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企业 |
|||||
1 |
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宣州区水东镇 |
建材 |
|
|
2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 |
宁国市港口镇 |
建材 |
|
|
3 |
安徽翔昇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宣州区孙埠镇工业集中区 |
有色 |
|
|
4 |
安徽和超禽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宣州区洪林镇宣州农产品(食品)加工园 |
轻工 |
|
|
5 |
安徽飞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宁国市三津大道 |
机械 |
|
|
6 |
安徽亚新科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 |
机械 |
|
|
7 |
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 |
机械 |
|
|
8 |
安徽泛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旌德县俞村镇 |
轻工 |
|
|
9 |
旌德伊斯特伟斯金刚石模具有限公司 |
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篁嘉园区 |
机械 |
|
|
10 |
宣城东方希望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
|
轻工 |
|
|
11 |
安徽华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
宣城市宣州区外延东路 |
纺织 |
|
|
12 |
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 |
绩溪县临溪镇曹渡桥 |
冶金 |
|
|
13 |
绩溪县百鼎家居有限公司 |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
轻工 |
|
|
14 |
安徽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德市誓节镇经济开发区西区 |
有色 |
|
|
15 |
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 |
广德市新杭镇经济开发区 |
治金 |
|
|
16 |
广德亚太汽车智能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广德市新杭镇经济开发区 |
机械 |
|
|
17 |
安徽泰乐玛科技有限公司 |
宣城经济开发区三棵树路 |
机械 |
|
|
18 |
宣城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宣城市飞彩办事处清流路 |
机械 |
|
|
19 |
安徽省泾县隆鑫钢铁有限公司 |
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 |
治金 |
|
|
20 |
安徽大山人竹木工艺品有限公司 |
泾县泾川镇巧峰村 |
轻工 |
|
|
21 |
安徽省泾县三星纸业有限公司 |
泾县丁家桥镇李元村 |
轻工 |
|
|
22 |
宣城创玺铸造有限公司 |
宣城市泾县开发区经二路 |
机械 |
|
|
23 |
安徽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 |
宣城市郎溪县新发镇高家村 |
治金 |
|
|
24 |
安徽雅立橱柜有限公司 |
郎溪经济开发区白茅山东路 |
轻工 |
|
|
25 |
安徽新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郎溪经济开发区 |
轻工 |
|
|
二、近年发生过工贸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且正常营业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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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 |
有色 |
2024年发生事故 |
|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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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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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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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5年度宣城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8家,试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在建企业6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257家(其中成品油加油站249家,带有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3家,油库1家,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5家),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的企业31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9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危化科现有工作人员3人,实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总人数为2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496个工作日)。2025年全年365天,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3天。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总数为2人。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104-13)天×2人=496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42个工作日)。全年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的17家企业各开展1次检查。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共需要17×2×1=34个工作日;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共4家,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共需要4×2×1=8个工作日。共需要42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311个工作日)。包括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参加长三角区域安全生产联动执法、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或行政应诉、完成市政府或者省应急管理厅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
(1)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24个工作日)。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全年需2名工作人员,每人12天,合计2×12=24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183个工作日)。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14家,2人审查,每名审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1天;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14家,2人参加,每名现场核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1天。合计14×2×1+14×2×1=56个工作日。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全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含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共16次,2人审查,每名审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1天,合计16×2×1=32个工作日。③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全年78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新领证或延期换证,由2人审查申报材料及现场复核,平均每家企业需0.5个工作日,合计78×2×0.5=78个工作日。全年2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变更许可证,由1人审查申报材料,平均每家企业需0.5个工作日,合计26×1×0.5=13个工作日。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许可。全年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申请延期或重新换证,由2人审查申报材料及现场复核,平均每家企业需1个工作日,合计2×2×1=4个工作日。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4个工作日)。全年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预计1次,2名工作人员参与,每次需要7天,合计1×2×7=14个工作日。
(4)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4个工作日)。全年现场核查安全生产信访举报7起,每起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起1天,合计7×2×1=14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4个工作日)。参加省直相关部门联合督查检查全年4次,1名工作人员参与,每次1天,需要4×1×1=4个工作日。
(6)参与重点节假日、“两会”期间等安全检查(12个工作日)。参与组织安全督查全年6次,1名工作人员参与,每次2个工作日。合计6×1×2=12个工作日。
(7)参与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7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轮7个工作日,共督导检查1轮,合计7×1×1=7个工作日。
(8)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运维(12个工作日)。全年系统运维时间12个月,从事系统运维工作人员1人,每月1天,合计12×1×1=12个工作日。
(9)统计各县市区应急局上报的“小化工”各类报表、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1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月1个工作日,合计1×12×1=12个工作日。
(10)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个工作日)。全年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1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1个工作日,合计3×1×1=3个工作日。
(11)打非专项检查(14个工作日)。对7个县(市、区)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年组织一次,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个县市区1天,合计7×2×1=14个工作日。
(12)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12个工作日)。全年6期,每次1名工作人员,每次培训考核2个工作日,合计6×1×2=12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143个工作日)。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70个工作日)。①每周每人学习、参加局机关、视频会议0.5个工作日,合计52×2×0.5=52个工作日。②培训每人每年3天,合计2×3=6个工作日。③迎接上级检查、考核,全年每人5天,合计2×5=10个工作日。④工作会议。召开1次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需1天,合计1×2×1=2个工作日。
(2)法定年休假(25个工作日)。1人工龄满15年,休假15天,1人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休假10天。合计15+10=25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24个工作日)。每人每月1个工作日,合计12×2×1=24个工作日。
(4)其他工作日(24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中,1人兼职招商引资工作,1人兼职支部工作,每月需要1个工作日,合计12×2×1=24个工作日。
三、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1.检查单位。重点检查中央企业三级单位、市属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3家,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具体见附件)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占本行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81.0%,共34个工作日,占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81.0%。
3.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中央企业三级单位、市属企业上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3家,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年内各检查1次。
4.时间安排。上半年检查1家中央企业三级单位、市属企业,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下半年检查1家中央企业三级单位、市属企业,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上一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
5.其他事项。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23
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要求,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检查。
(二)一般检查安排
1.检查单位。对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随机抽查4家。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占本行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19.0%,共8个工作日,占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19.0%。
3.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中央企业三级单位、市属企业上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3家,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年内各1检查次。
4.时间安排。每年抽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随机抽查4家企业,每家用时1天。
5.其他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附表
2025年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科重点检查企业名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或地址 |
行业领域 |
备注 |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
1 |
宣城利源气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宣城经开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2 |
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3 |
宣城晶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4 |
宣城市楷昂化工有限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5 |
安徽宣城金宏化工有限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6 |
安徽成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7 |
安徽迈洁灭菌技术有限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8 |
宁国市成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宁国市港口镇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9 |
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 |
宁国市汪溪镇 |
危险化学品使用 |
|
10 |
安徽绩溪县徽煌化工有限公司 |
绩溪县经开区 |
危险化学品使用 |
|
11 |
宣城市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泾县经开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12 |
安徽红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泾县经开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13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 |
宣城巷口桥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
14 |
宣城市皖东南花炮有限责任公司 |
宣州区沈村镇 |
烟花爆竹经营 |
|
15 |
郎溪县盛腾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郎溪县梅渚镇 |
烟花爆竹经营 |
|
16 |
宁国市宁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
宁国市汪溪镇 |
烟花爆竹经营 |
|
二、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
||||
17 |
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2024年1起事故,1人死亡 |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
||||
|
/ |
/ |
/ |
/ |
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
|
/ |
/ |
/ |
/ |
附件4
2025年度宣城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宣城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含承担安全生产培训职责的职业院校等)及宣城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共13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现有工作人员2人,实际从事执法人员2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496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5-104-13)×2=496个工作日。其中,2025年全年365日,共52整周零1天,双休日10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3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8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96-233-255=8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233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管理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组织全市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配合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和人员证书持有情况、核查培训考试有关投诉举报、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召开(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会议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233个工作日。
(1)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管理(78个工作日)。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负责各类考试计划审核、学员缴费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发证等工作,平均每周3次,每次0.5个工作日,安排1名执法人员,合计3×52×0.5×1=78个工作日。
(2)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104个工作日)。根据宣城市培训机构需求,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在宣城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进行考核,平均每周2次,每次1个工作日,安排1名执法人员,合计2×52×1×1=104个工作日。
(3)配合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和人员证书持有情况(2个工作日)。根据相关业务科室需求,配合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情况,预计全年2次,每次1个工作日,安排1名执法人员,合计2×1×1=2个工作日。
(4)核查培训考试有关投诉举报(38个工作日)。全年预计19起,每次1个工作日,安排2名执法人员,合计19×1×2=38个工作日。
(5)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2个工作日)。陪同省应急管理厅和有关部门的领导现场督查、检查、调研,每年平均2次,每次1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合计2×1×1=2个工作日。
(6)召开(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会议(9个工作日)。每年召开3次,每次准备1个工作日、会期0.5个工作日,共1.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3×1.5×2=9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255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应急值班、学习、培训、会议、考核、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法定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
(1)应急值班(24个工作日)。每月每人1个工作日,2人,合计2×1×12=24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考核(72个工作日)。①学习每月每人2个工作日,合计2×12×2=48个工作日。②培训每年1次每人4个工作日,合计1×4×2=8个工作日。③会议每月每人0.5个工作日,合计0.5×12×2=12个工作日。④考核每年1次每人2个工作日,合计2×2=4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12个工作日)。每月每人0.5个工作日,2人,合计0.5×12×2=12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16个工作日)。每人每季度2个工作日,2人,合计2×2×4=16个工作日。
(5)产假(116个工作日)。相关执法人员1人计划2025年休产假,共有158日,除去全年公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42日,合计158-42=116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15个工作日)。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管行政执法人员1人工龄满10年、1人不足10年,每人分别休假10天、5天,合计10+5=15个工作日。
三、检查安排
2025年度监督检查共4家培训机构,共8个工作日,分为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一般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其中:重点检查的单位共3家培训机构,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75%,安排6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75%;一般检查的单位共1家培训机构,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25%,安排2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25%。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内的培训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共3家培训机构,每年检查1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培训机构每次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3×1×2×1=6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工作安排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从监管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1家企业,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每次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1×2×1=2个工作日。
附表
2025年度宣城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
培训机构名称 |
地址 |
培训类别 |
备注 |
1 |
宣城市明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宣州区 |
通用类 |
|
2 |
宣城安惠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宣州区 |
通用类 |
|
3 |
安徽广德安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广德市 |
通用类 |
|
附件5
2025年度宣城市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市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1家,暂无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机构。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综合协调科现有工作人员5人,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3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的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744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非煤矿山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5-104-13)×3=744个工作日。其中,2025年全年365日,共52整周零1天,双休日10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3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4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44-333-407=4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333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组织召开全市安委会、治本攻坚等工作调度会,筹备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等工作会议,开展安全生产季度评议,组织迎接省对市政府安全生产季度督导、年度考核、专项督导、专项整治,跟踪办理问题整改销号,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评估,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开展安全生产专家增补、退出及工作绩效汇总,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及变更初审,配合开展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等。
(1)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安委会、治本攻坚等工作调度会,筹备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等工作会议每季度1次,3人参与,每次2天,合计4×2×3=24个工作日。
(2)安全生产季度评议。每周收集全省、全市事故信息,组织开展对比分析,提交相关市对县分析评议材料,1名工作人员,每次0.5天,合计0.5×52×1=26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督导与考核。组织迎接省对市政府安全生产季度督导、年度考核、专项督导、专项整治,跟踪办理问题整改销号,3人参与,每人每季度8天,合计8×4×3=96个工作日;组织对县市区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考、明查暗访工作,跟踪办理问题整改销号,2人参与,每年7批次,每次3天,合计7×3×2=42个工作日。合计138个工作日。
(4)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评估。对提级调查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开展事故调查,对上年度市级调查事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2名工作人员,全年20天,2×20=40个工作日;调度、统计及分析全市生产安全事故,1名工作人员,全年10天,1×10=10个工作日。共50个工作日。
(5)安委会办公室工作。承办安委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指导协调、调度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草拟及下发文件,调查核实群众来电、来信有关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名工作人员,每周0.5天,合计0.5×52×1=26个工作日。
(6)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有关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制定完善监管工作制度等,1名工作人员,全年8天,合计1×10=10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及变更审查(年度预计1项),每家每次2名工作人员,用时2天,合计1×2×2=4个工作日。合计12个工作日。
(7)专家组管理。规范和加强专家组成员管理,开展专家增补、退出及工作绩效汇总等工作,1名工作人员,全年5天,合计1×5=5个工作日。
(8)配合开展特种作业考试等,1名工作人员,每周1个工作日,合计1×1×52=52个工作日。
总计,24+26+138+50+26+10+5+12+52=333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407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应急值班、学习、培训、会议、考核、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1)学习、培训。学习每人每月4天,合计4×12×3=144个工作日;培训每人每年3天,合计3×6=18个工作日;参加或组织部门轮训、上级部门业务学习6个工作日,合计168个工作日。
(2)会议。参加每周局工作例会,开展科室工作分析总结和安排,参加其他部门工作会议,每人每周1天,52×1×3=156个工作日。
(3)参加机关党群活动。全年每人平均12天,合计12×3=36个工作日。
(4)病事假。全年每人平均3天,合计3×3=9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有2人工龄超过10年,每人休假10天;有1人工龄超过7年,休假5天,1人婚假13天。合计2×10+1×5+13=38个工作日。
总计,168+156+36+9+38=407个工作日。
三、执法检查安排
执法检查4个工作日.重点检查1家技术服务机构,每次2人检查、复查,1天,合计4个工作日。占年度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检查计划的100%,占年度监管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100%。
(一)重点检查
1.检查单位。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的规定,重点对全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技术服务从业行为和报告质量,过程控制体系运行和信息公开公示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的企业进行检查,全年共1家企业,检查、复查2家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合计1×2×2=4个工作日。(见附表)。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1家,占年度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检查计划的100%;共4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管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100%。
附表
2024年度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
重点检查单位 |
所在县市区 |
资质类别 |
备注 |
1 |
安徽荣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宣州区 |
安全评价,金属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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