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安全生产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来宣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17 16:06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3月10日至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良伟、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公水、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处长黄洋、监察执法三处处长李树新等一行8名同志对我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督察组一行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设在地方的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21〕190号)规定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矿安〔2023〕63号)要求,对市政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细。通过查阅资料、开展座谈实地抽查等方式重点对宣州区、宁国、旌德4家地下矿山的作业现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自救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提升设备和监控监测系统运行情况等开展检查,并对抽查的矿山开展“逢查必考”。通过问题移交、下发现场检查记录、处置决定书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察组强调,当前宣城矿山数量较多,规模较小,开采难度大,要清醒认识当前矿山安全形势,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做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制度办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牢固树立非煤矿山零死亡的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