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因企业自主原因申请注销的中化石油安徽有限公司宣城市阳德路加油加气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皖宣危化经三字〔2024〕056号,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8日)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销售分公司绩溪上庄加油站(证号:皖宣危化经四字〔2022〕131号,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0日)予以注销。
请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通知辖区内企业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送交至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并督促企业切实停产停业,严防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