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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周德副局长解读《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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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周德副局长解读《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31
周德副局长解读《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8-31 16:44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省政府同意, 为全面提升尾矿库本质安全,省应急管理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和林业局、气象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销号办法针对我省尾矿库基数多、小库多、停用库多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将尾矿库复垦为耕地、林地或园地,解决长期闲置的尾矿库资源浪费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安全和环境隐患,彻底消除事故危险源。

《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共33条,分为总则、闭库、销号、服务与管理、附则五部分。对闭库、销号工作分别作出了规定,重点内容在销号部分,明确销号工作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既能考虑到尾矿库的现状,又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有利于推动销号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解决困扰企业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有利于职能部门的综合监管。办法明确对于采取一般程序销号的尾矿库要实施工勘,主要针对长期停用和闭库的尾矿库,地质环境发生了变化,自然环境对尾矿库又产生新的影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必须对地质环境和尾矿库内部情况进行勘察,防止在销号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件发生,为销号提供安全保障。尾矿库销号工作的一般程序明确销号设计和销号验收工作由企业自行组织进行设计审查,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的方式跟踪指导和推进,对销号设计、销号验收活动实施监督,防止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