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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宣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9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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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宣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9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2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宣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9号
发布时间:2021-12-23 15:21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

宣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9

宣城硅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宣城硅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7万吨特种硅油系列产品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现你单位已按专家意见资料补正完善,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请将《宣城硅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7万吨特种硅油系列产品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作为安全设施的设计依据之一。此外,如果该建设项目周边条件、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变更了建设地址,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并及时向我局重新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联系人:赖振航      联系电话:0563-3037812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1223

抄送:应急管理厅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安徽本质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