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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03-00123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等3个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宣应急〔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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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等3个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宣应急〔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03-17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等3个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11:52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3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3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2023年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3.2023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

2023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强监管、严执法工作总基调,以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以源头管控为抓手,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结构转型升级,严控亡人事故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一、开展“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制定下发“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将此项行动贯穿全年。以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聚焦安全设施设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采空区治理、“三大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建设等重点事项,紧盯近三年事故矿井、单班入井超30人等重点矿井,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格处理处罚。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处理处罚情况进行统计排名,不定期进行通报。重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务实的作风,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顶板管理和水害防治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整治。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统一部署要求,开展顶板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所有正常生产、正常建设矿井的顶板管理(包括采空区治理)工作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控顶板零星事故发生。二是开展水害防治专项整治。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为抓手,对地下矿山防治水工作专家技术指导服务成果及工作通报要求的应用和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严格做到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约谈警示一批,切实巩固水害防治工作成果。

    三、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结构转型升级。一是深入推进“三个一批”(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组织各地排查上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名单及拟淘汰退出方案以省非煤矿山重点县泾县为突破口,长期停产停建、资源枯竭、复工复产无望和扭亏无望的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推动关闭退出。推动各地对缺乏专职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未开展的、重大安全隐患无能力整改的矿山,有计划予以淘汰。推动各地对管理和技术薄弱的中小型矿山通过整合重组、改造提升等方式,提升矿山规模化及安全保障水平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进一步减少非煤矿山数量。二是持续推进“一优三减”。中小型地下矿山同时回采中段数量不得多于3个,小型地下矿山单班入井不超30人;督促大型地下矿山加快系统改造,切实减头减面,加大“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严控单班最大入井人数。三是推动尾矿库闭库销号治理。定期梳理长期停用尾矿库、无主尾矿库清单,通过尾砂回采、闭库和隐患整治等方式,大力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治理,进一步减少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尾矿库的存量。

    四、大力提升非煤矿山基础水平。一是打牢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对“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力度,突出对新进岗位人员特别是外包项目部新进岗位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培训工作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停止上岗,清理一批“挂名矿长”“草台班子”,有效解决人员素质短板问题二是强化“三岗人员”培训考核,突出岗位需要和应知应会,督促培训机构将《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宣城市近10年发生事故的非煤矿山警示教育片、上级部署开展的重要专项行动等纳入培训内容,确保新老法律法规教材衔接有序,确保“最后一公里”落实到位,确保岗位安全培训和考核取得实效,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在监管服务过程中,运用掌上“微安全APP”对企业职工开展现场安全知识测试,坚持“逢查必考”,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三级教育”的实效性。三是打牢基层班组建设基础,提升现场施工安全。大推进全市非煤矿山标准化班组创建工作,选树一批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典型,拍摄一批优秀班组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的影像资料,供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学习参考,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比、学、赶、超优秀班组的良好氛围四是打牢标准化工作基础,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开展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为重点的行为规范活动,推行各类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大力开展所有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安全确认活动,严格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五是打牢科技支撑基础,积极推进智能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矿山智能化建设和安全发展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步伐,引导民营企业加快智能化升级改造。积极推动灾害严重的非煤矿山开展智能化建设集中攻坚行动。六是打牢信息化基础,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利用卫星遥感识别、无人机等实用新技术,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进地下矿山、尾矿库、边坡超150米的露天矿山安全感知网络建设,并按要求接入国家矿山安监局平台。建立完善风险监测报警处置工作制度,加强线上巡查和线下核查,做到有警必查、闭环处置。

    五、抓牢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做细做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工作,及时督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办理延期手续,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和延期的,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统一部署要求,聘请专家到现场核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并对申请材料、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查,提出核查审查意见,问题整改后经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复查,复查通过后报省应急管理厅审核。

    六、强化安全监管多方支撑。一是强化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通过严格审查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评价报告等,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不予通过。对弄虚作假,提供假鉴定假报告的,通过约谈通报等手段,倒逼中介机构履职尽责。二是强化专家技术支撑。邀请专家参与执法检查、设计审查、现场核查等工作。对重点县集中开展专家技术指导服务,全力攻坚工作任务,提升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开发秩序改善。督促各地将“执法+专家”工作模式贯穿于检查执法全过程,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监管执法的技术支撑作用。三是强化非煤矿山包保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督促包保责任人掌握所包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了解重大风险管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情况,帮助非煤矿山企业及时解决安全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七、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一是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督促各地严格标准、依法依规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和2022年10月14日在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10·6”事故分析和现场警示教育会上明确的非煤地下矿山验收标准,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严格落实政府包保责任,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复工复产验收合格后必须报经相应包保责任人同意,方可复工复产。二是做好全国两会、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组织汛期间非煤矿山异地互查工作,下发工作方案,并加强工作考核,适时对互查情况进行通报。

    八、加强重点地区监督指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被省安委办列入非煤矿山重点地区的泾县督促指导,督促泾县按照《泾县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同时,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较多的宣州区、旌德县,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九、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微安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智慧信息系统建设,依托非煤矿山企业建成运行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不定时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在线监查,并适时通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倒逼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附件2

2023 年全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 年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进一步加强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试点开展“互联网+执法”模式,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贸企业基础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完善工贸行业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工贸行业本质安全

    一是开展工贸企业基础状况全面调查。组织对全省工贸行业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艺设备等重点调查。依托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内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工艺设备等企业基本信息栏目,县区应急局(市开发区、产业园区应急部门)组织辖区内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并进行初审,市应急局组织对所属县区工贸企业填报信息审核把关。

    二是狠抓工贸企业“三同时”进一步规范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对一般工贸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工贸行业(不含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通知》(皖应急〔2021〕145号)要求,督促企业规范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对属于高危行业的金属冶炼新建、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规定,督促企业严格履行项目预评价、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对已经建成投入生产的大中型企业和金属冶炼企业项目,存在设计不规范或设计与现状严重不符的,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没有设计的要补做设计,从本质安全上防控风险;对已建成的非高危小微企业项目,没有设计的或设计不规范的,要督促开展安全现状评估,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扎实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达标创建,以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上台阶。开展2023年度三级标准化企业达标定级工作,全年拟认定50级标准化企业。严把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质量,加大对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强化抽查核查,确保标准化工作质量。

    二、紧盯重点行业高危领域,坚决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持续开展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隐患安全专项整治。按照省安委会“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督促工贸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3月底前,聚焦冶金建材行业钢结构筒形仓、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有限空间作业等25 项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持续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和“百日清零行动”成效,继续以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加大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计划利用2-3年的时间对全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实现专家指导服务“全覆盖”。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强化问题整改和隐患消除,不断提升防控重大风险的能力水平。

    三是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吸取省内相关事故教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金属冶炼重点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家钢铁冶炼、深井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全面掌握相关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水平,落细落实“一改两为”各项要求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工贸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规定,明确监管主体,履行监管职责。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和事故多发领域,规范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服务企业在执法检查中邀请专家参与,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查找隐患、整改隐患防范事故发生,服务企业安全生产。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对县区、属地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对下级工贸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能力水平。

    三是强化事故管理。对工贸行业企业典型事故及时印发警示通报,定期统计分析全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每季度印发警示单,督促工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

    四、强化“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工贸行业信息化管理

    一是持续推进省信息化平台的使用结合工贸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核清工贸企业底数和台账变化情况,督促企业核实完善平台基础信息,确保工贸企业在省信息化平台应录尽录。要不断提升企业信息填报准确性、时效性和填报质量,全面掌握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动态。开展“线下”检查和“线上”巡查联动利用省信息化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积极拓展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及应用,增强监管实效。加强平台信息的分析和综合利用,将平台信息作为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重要参考,为工贸行业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二是试点开展“互联网+执法”模式。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互联网+执法”试点工作,确保2023年执法计划全程使用省“互联网+执法”系统,不断提升工贸行业执法检查规范性,强化结果公示和典型案例上报。



附件3

2023年宣城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三个狠抓”要求,聚焦“一防三提升”,巩固提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推动全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由事后向事前、由防事故向控风险、由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转型,2023年持续保持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事故为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踪调度中办国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推动解决一批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二是做好集中治理收评估准备工作。对照国家和省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根据我市任务分解表,全面梳理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标对表开展验收自评,建立健全集中治理工作档案,形成总结报告备查。三是根据省应急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实际,根据相关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充分发挥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和宣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安全重大问题。四是加强同省内外其他兄弟地市工作交流,适时组织赴相关省市开展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工业互联网+专题调研学习,充分借鉴省内外安全监管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五是全面梳理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堵点,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停业后危险化学品规范处置等新课题,研究探索制定规范性、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一)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巩固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机制,根据省应急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督促全市试生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的重大危险源纳入监管范畴。充分发挥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作用,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包保责任人切实履职。

    (二)加强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一是推动全市涉及氯化、氟化、重氮化工艺企业率先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二是推动新、改、扩建重氮化、光气化等高风险项目优先使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技术三是组织全市涉及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对照相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加的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并将企业自查自改情况作为应急部门执法检查的必查项。组织摸排登记系统注册登记的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情况,实施清单化管理,加强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三)加强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管控。一是严格执行新建项目准入条件和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指导3个省政府认定化工园区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完善执行项目准入条件和管理制度,确保项目“优生”。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应急部门认真履行《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委托行政许可的通知》(宣应急〔2022〕73号),严抓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委托许可。

     (四)加强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组织各县市区应急部门聘请省级、市级危险化学品领域专家开展全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不取证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帮助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不取证)有效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全风险管控。一是根据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对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开展全覆盖专家指导服务和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隐患,严格核查安全生产条件,实现高和较高风险企业清零。深化化学品储罐集中区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化学品储罐区评估整治“回头看”,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依法查处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持续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梳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现状,建立覆盖危险化学品类别、存量、风险点等内容的工作台账,对重点类别危险化学品仓库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四是督促指导全市柴油加油点开展设计诊断、问题整改,顺利衔接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风险管控。一是组织开展经营企业全覆盖专项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排查治理问题隐患。二是针对元旦春节、全国两会、高温汛期、经营旺季等特殊时段,加强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督促各地落实针对性安全管控措施。三是持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督促应急部门会同公安、交通、市场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省、市、县交界等重点地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深化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一是持续开展“十有两禁”整治提升,持续推动3个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按照“一园一策”,持续深化整治提升工作,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二是2023年推动宣城高新化工园区率先申报开展“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示范带动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加快提升,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三是配合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组织对省政府新认定宣城宁国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等级复核

    (二)开展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坚持以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减少危险作业场所人员数量为主攻方向,推动各地对照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工作要求全面核查,对全市涉及氟化、氯化、重氮化工艺的企业“四个清零”落实情况逐一建档,确保全面落实反应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自动化改造彻底并投用、人员素质达标,提高“四个清零”工作质量,推动提升精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开展液化烃储罐区整治提升。一是按照企业对标自查、省级深度评估、整改提升三个阶段,组织开展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有效管控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二是突出现存投用时间长、深度评估为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液化烃储罐区,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核查推动企业“一罐区一策”整治提升。

     (四)开展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排查整治。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标准要求,突出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装置设备管线,以打“卡子”等带“病”运行安全隐患为重点,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评估,建立台账清单,实施分类整治。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带“病”运行隐患未及时治理消除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隐患久拖不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经属地监管部门复核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三是推动提高装置设备设计建设标准,全面加强设备完整性管理,动态开展带“病”运行排查整治,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五)深化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一是对宣州区(省重点县)、宁国市(市重点县)组织开展2轮专家指导服务,持续对重点县企业开展安全诊断,推动分类整治。二是推动“三个一”建设(每个重点县建设一支本地化专家队伍,打造一个化工实训基地,每家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运行一个培训空间)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重点县率先落地,指导“三个一”真建真用发挥效能。

     (六)深化油气储存企业整治提升。开展中小油气储存企业专项整治,推动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面配备应用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三个系统”,彻底整治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等突出问题。鼓励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建设应用企业端智能化管控平台。

     (七)开展老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排查评估。配合发改部门督促指导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管道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制定“一段一策”方案,实施分段整治。

     (八)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质效。一是推动党政领导责任落实。督促各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二是狠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市县两级应急部门严把许可审查审批关、重点任务质量关,严格高风险项目准入和安全许可全覆盖现场核查,突出检维修、承包商及动火、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监管,层层传导压实监管责任。三是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把一线作业人员、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安全技能培训质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四是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突发状况处置技能素质,确保应急响应够快、应急措施够准、应急处置能力够硬。

    四、提升人员素质技能水平

    (一)持续实施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会同人社部门拟定并落实2023年培训计划,优化培训方式,完成“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培训不少于65%。跟踪培训落实情况,指导各县市区、个有关企业用好政策、有效落实培训计划,做到“应训尽训”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基础工作。一是指导宣城高新化工园区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实体化运行,切实发挥培训功能二是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对工作滞后地区进行通报约谈、现场督导,确保年底前达标率达到100%。

    五、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一)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3个系统实战化应用。一是继续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能力提升工程,以用促提升,推动持续深化应用;督促各县市区充分发挥系统作用,规范加强值班值守和安全风险研判,以液化烃储罐区、液氯等有毒气体、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以及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影响等为重点,提高研判预警的精准性实效性。二是建成油气输送管道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烟花爆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动系统应用,持续优化系统功能。

     (二)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一是以突出重大危险源三个包保责任人履职考核为切入点,深化关键岗位应用。二是优化评估标准,指导企业自评,重点解决未使用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与日常巡检“两张皮”、隐患排查任务未覆盖所有相关岗位、系统功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利用“线上巡查+线下抽查”等方式,组织地方核查,深化企业运行质效。

   (三)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安徽宣城金宏化工有限公司试点建设。二是深化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等企业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承包商管理、安全培训管理等应用场景建设,推动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

   (四)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推广应用。配合省应急厅开展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登记信息全覆盖核查检查化学品鉴定分类情况进行抽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行政执法和问题整改。

   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一)深入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按要求采取重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充分借助执法终端创新执法方式,深度开展公安、市场、气象、商务等多部们、跨行业领域综合执法,及时公开相关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提升监管执法工作质效。依法严格规范执法,处理好服务和监管关系,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推动各级加强典型监管执法案例收集整理,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警示示范。

   七、提升专业技术支撑保障能力

    (一)提升专家队伍技术支撑能力。充分发挥省、市、县级化工专家专业技术支撑作用,提升辅助决策、评审咨询、监管执法、隐患排查等方面专业水平。适时以灵活方式组织专家业务培训,强化专家对新法规、新标准、新要求的执行和把握,进一步提升支撑能力。

     (二)发挥安全评价、设计单位技术支撑作用。鼓励结合实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计诊断等工作。加强对安全评价、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整治服务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相关机构依法依规执业,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三)提升园区监管人员履职能力。积极推动园区监管人员到市县级应急部门及相关企业挂职学习、实践锻炼,提升基层专业监管能力水平。探索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设立园区监管人员管理模块,加强对园区监管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