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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09-0004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气象、应急
名称: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宣城市文明办 宣城市民政局 共青团宣城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宣城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文号: 宣应急【2023】43号
发布日期: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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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气象、应急
名称: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宣城市文明办 宣城市民政局 共青团宣城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宣城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文号: 宣应急【2023】43号
发布日期: 2023-09-15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宣城市文明办 宣城市民政局 共青团宣城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宣城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5 11:36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文明办、民政局、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稳定发展,完善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文明办 安徽省民政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徽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应急〔2023〕76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适应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宣城发展需要,着力健全全市高效、立体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发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立足我市市情和灾害事故特点,积极引导、扶持、鼓励和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大力开展社会应急力量网格化、制度化管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和专业救援队伍融合发展,建设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工作新格局。用三至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市、县两级培育的社会应急力量管理体系,建立高效协同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提高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对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水平。按照分类分级测评要求,力争在三年内培育不少于10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市、县(市、区)两级社会应急力量管理体系。

三、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

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宣传抢险救援行动中涌现出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弘扬志愿精神。

民政部门:负责有关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的依法登记管理;协同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规范引导。

共青团委:负责动员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组建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并按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对相关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进行统一调度,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依托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社会开展物资劝募工作,着力做好青少年受灾群体救助。

四、主要措施

(一)统筹规划发展

积极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培育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需要,把社会应急力量纳入本地区应急力量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依法依规做好社会应急力量的登记管理工作;根据需要,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成立,组织协调指导依法注册的各类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及相关工作,建立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事故救援工作现场协调机制;积极做好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建设和发展工作,推动志愿者队伍与社会应急力量的有效结合发展。

(二)规范队伍建设

对纳入应急救援体系的社会应急力量进行统一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关于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形式、制度建设、人员管理、日常训练、参与应急救援机制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建章立制,立足专业化、正规化发展,指导建立值班值守、应急响应、完善预案、指挥调度、评估总结、训练演练、装备管理等制度,完善队员招募、培训、考核、晋级机制,实现队伍管理、工作调度、救援跟踪保障等工作的全链条管理;推动社会应急力量按照《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应急管理部2022年第6号公告)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开展志愿者队伍能力分级分类测评,为动员使用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建立应急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构筑应急志愿者社会参与平台;鼓励社会应急志愿者参加各类救援资质培训,发展“一专多能”的救援能力,引导提高潜水、绳索、破拆等特殊技能救援人员比重;探索建立社会应急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等共享共用训练资源和联合开展培训演练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政策支持

推动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捐赠形式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装备支持,建立健全装备借用、保管、维修、调用等措施制度;开展诚信评价,健全完善多部门、多主体联动评价机制,将诚信评定情况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落实资助、扶持、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推进政府调用的社会应急力量因应急救援工作伤亡的褒奖制度建设。

(四)严格考评奖惩

注重在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发现优秀社会应急力量,对表现突出的队伍和个人,利用多种方式适当开展表彰或奖励;积极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强化社会影响力和榜样带动力,推动形成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奖惩并举,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不服从指挥调度、虚报瞒报、违规发布信息、盲目冒险开展救援作业等不良行为的社会应急力量予以批评教育,情节和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加强统筹协调,科学配置资源,完善工作举措,扎实有序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建立社会应急力量建设长效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工作落实;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定期总结、分析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从理论、体制、制度和技术等多层次创新工作,探索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子。

(三)加强支持引导。加大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作用、意义、成效和典型事迹,以正面宣传为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氛围。

本方案主要对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明确了有关要求,相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指导管理的,从事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的组织可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