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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10-00072 组配分类: 应急常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燃气安全必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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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燃气安全必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26
燃气安全必知!
发布时间:2023-10-26 10:52 来源:应急管理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如何安全使用瓶装燃气和管道燃气?

餐饮行业使用燃气时要注意什么?

遇到燃气泄漏该如何处置?

一起学习


安全用气请牢记 

不要


01 闻到燃气臭味后

不要开灯或打火检查;

及时关闭阀门并开窗通风。

 

02 燃气灶一直点不着火

不要用打火机等明火继续点火;

迅速开窗通风,待燃气散尽后再尝试点火。

 

03 燃气管道上

不要悬挂物品;

爱护燃气管道等设施。

 

04 燃气设备需要修理或更换时

不要擅自操作;

及时联系专业人员上门处理。

 

05 燃气胶管

不要用到天荒地老

到期更换、定期检查。

 

06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加热、倒放、横放、摇晃钢瓶;

让液化气钢瓶保持直立。

 

07 选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

不要使用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来路不明的液化气钢瓶;

注意辨别黑气瓶

 

08 液化气钢瓶起火时

不要让燃烧的瓶体倒地;

阀门完好时,先关阀。

 

09 使用燃气煲汤、做饭时

不要离开厨房;

保证有人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