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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安办〔2023〕52号
发布日期: 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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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安办〔2023〕52号
发布日期: 2023-11-07
关于印发《宣城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7 09:55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

现将《宣城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宣城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

 

2023年8月25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全面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委办〔2023〕7号)和省安委办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视频会议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意见》出台背景,准确理解把握《意见》内容,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动真碰硬、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善作善成,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

二、组织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学习宣传贯彻《意见》领导小组。

 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      孔祥斌

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  德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査  敏

 员:周阿伟、李宝航、乔守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一科,统筹协调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工作,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周阿伟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习宣传

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意见》学习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政策要求,切实把《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意见》进行统一部署安排,并提请本级党委、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各地也要加强《意见》专题学习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新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利用安全例会、班组会、班前会、三级教育等进行深入系统学习,通过公司网站、办公平台、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将《意见》内容宣传到每个班组、每个职工。也可采取制作展板、设立专栏、访谈等多种方式,主动发布权威信息,集中报道,深入宣传贯彻《意见》。

(二)加强培训宣讲

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安徽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关于加强安徽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应急〔2021〕144号)等文件以及今年以来有关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从多方面深入学习理解《意见》内涵。市应急局已翻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统一编写的《意见》学习辅导读本并分发至各地,请各地结合辅导读本逐层、逐级组织开展《意见》宣传贯彻培训,对照老标准,理解新标准,特别是新增和修改部分要重点深刻理解领会。市应急管理局将举办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并聘请专家对《意见》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和解读,确保对《意见》理解不走偏、贯彻不打折、落实不走样。

(三)加强自查自改

各地要对照《意见》要求,加强自我检视,查找问题,认真履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行业管理、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非煤矿山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要求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自我检视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对照《意见》内容,针对本矿山实际,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对标检查,逐条逐项自查,梳理出重点和弱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隐患得到消除。对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属地监管部门,并按照要求开展调查,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四)加强督查检查

各地要督促指导辖区非煤矿山企业读懂、吃透《意见》内容,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要把《意见》学习宣传贯彻和自查自改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综合运用突击检查、暗查暗访、回头复查等形式,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有违《意见》要求情况,特别是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为或情况,对监管部门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依法依规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精神实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意见》学习宣传贯彻措施,亲自督办,定期检查、全程跟踪,有关负责人要结合调研,在分管领域内加强《意见》宣传,吃透精神。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成立相应的宣贯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宣贯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宣讲人员,各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见》宣贯有序开展。

(二)结合实际,突出宣贯重点。

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把该项工作摆上议程,结合实际,聚焦本地区、本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依据《意见》学习辅导读本,突出重点,认真编写宣讲提纲,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分层次分节点抓好落实。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自查的问题,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关键人员以及一线生产员工,围绕学习辅导读本分别制定不同的宣讲内容,切实增强宣讲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注重结合,严格精准执法。

各地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标准,细化执法检查清单,把《意见》要求列入精准执法阶段检查重要内容,真正做到真抓实干,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执法,精准执法,确保《意见》贯彻效果。

(四)落实措施,强化检查考核。

各地要认真落实宣传贯彻《意见》措施,建立考核机制,除了加强日常督查检查,还要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巡查重要内容。监管部门要走访了解非煤矿山企业宣传贯彻《意见》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将《意见》宣传贯彻落实到基层一线和非煤矿山企业班组,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市安委办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