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
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扎实推进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构建“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化林长制改革为统领,健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定格、定人、定责、定图”,着力打通乡镇、村(社区)两级和森林经营单位等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形成预防为主、防灭一体、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筑牢森林防火屏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内,为全国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探索“安徽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划定森林防火网格。
1﹒定格定人定责。结合各级林长责任区,划定省、市、县、乡、村五级森林防火网格,特别是结合生态区位、资源特点及防火任务,科学划分村级森林防火网格。网格设立负责人,由各级林长担任,负责督促责任区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目标任务,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工作,协调解决涉林安全突出问题。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和“一林一警”责任民警、“一林一技”科技人员为网格成员,负责网格区域任务落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村民组长和护林员担任村级网格员,负责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源管理、携装巡护、火情报告、早期处置等工作。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单位、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地结合实际划分森林防火网格。(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上图定位。建成全省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强化网格管理基础数据集成与运用。在林长责任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布网格管理人员姓名、区域概况、职责任务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数据资源局)
(二)增强网格管火功能。
1﹒严格火源管控。压实林长巡林责任,落实省级林长半年巡林、市级林长季度巡林、县级林长双月巡林、乡级林长每月巡林、村级林长半月巡林制度。(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护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清单化、闭环式推进问题整改销号。(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强化防火宣传教育,推广应用“防火码”。加强森林高火险期和重要时间节点防火工作,严格登记管理,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加强联防联控。建立毗邻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做到监测信息互通、物资装备互用、基础设施共建、人员力量互补,实现“无火共防、有火共扑”。(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数据资源局)
3﹒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建立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林业、公安和属地网格联合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挥“林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加强森林火灾案件行刑衔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力度。(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强化以案释法、以案促教,提升群众防火意识。(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广电局)
(三)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1﹒搭建防火指挥平台。构建全省森林防火大数据平台,汇集各级网格基础数据。完善跨区域、跨层级指挥调度平台功能,实现火情“预警—识别—研判—处置”全程线上调度,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数据资源局)完善重点林区卫星、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应急厅、省林业局)
2﹒强化智慧监测。加强人为活动频繁、重要设施周边、火情易发多发等区域的视频监控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数据资源局)推动电子围栏、卫星遥感、航空护林等新技术应用,拓宽网格监测智慧场景。(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应急厅、省数据资源局)实时汇聚前端感知信息,推进烟雾识别、火情蔓延等预警研判技术深度应用,提升森林火险预警能力。(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数据资源局)
(四)建设林火阻隔系统。
1﹒科学布设防火隔离带。加快火情易发多发区域林相更新改造,持续降低林缘等重点区域可燃物载量。有序开展防火道路与农村公路共建。构建城镇、居民区、学校等重点区域和网格周边自然阻隔、工程阻隔、生物阻隔相结合的闭环防线,提升网格系统阻燃能力。(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2﹒实施引水上山工程。加快蓄水池、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资源储备动态监管。因地制宜铺设消防管道和配置防火水管、消防栓,提升网格以水灭火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提升火情处置能力。
1﹒强化防扑火队伍建设。优化现有省地共建专业防扑火队伍结构,加强省级机动专业力量建设,实现区域联动、高效响应。县级以上网格按照国家及省既有标准,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探索购买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应急厅依分工负责,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加强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单位、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地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建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5人;森林管护面积超过1万公顷的,原则上不少于25人。森林防火重点乡级、村级网格分别建成不少于15人、10人的防扑火队伍,确保对火险火情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处置。(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应急厅)
2﹒提高物资装备水平。加强各级森林防火物资保障,开展网格、重点林区物资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水罐车、接力水泵等以水灭火设备配备,加大无人机、运兵车、隔离带开挖机、巡护直升机等机械化装备应用力度。做好网格员和火情处置队员的安全防护、野外生存类装备配备。(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应急厅)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省级森林防火野外实训基地和切合需求的教学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实战化演练和比武竞赛,提升森林防扑火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省林业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应急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林长会议定期调度推进,统筹抓好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分工协作。各市、县要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落实网格管理任务。(责任单位:省林长制办公室)
(二)完善政策保障。统筹资金支持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合理确定防扑火队员和村级网格员等待遇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保险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深度参与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依分工负责,配合单位:省林业局)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森林防火网格化试点省建设纳入全省林长制考核,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因失职失责造成森林火灾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责任单位:省林长制办公室,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