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7690286780/202401-00022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印发《宣城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文号: | 宣应急〔2024〕5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
索引号: | 113417007690286780/202401-00022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印发《宣城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文号: | 宣应急〔2024〕5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
宣应急〔2024〕5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科室、支队:
我局制定的《宣城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业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应急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切实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互联网+执法”,实行线上办案,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计划落实,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督促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推动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是通过编制 2024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重点,落实执法责任。二是聚焦“两会”、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和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加大精准严格执法力度,强化执法震慑。三是加强执法服务,通过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等手段,采用批评教育、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深化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意见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政策。
(二)考量因素
1.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2.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3.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4.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三)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三、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10个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办〔2019〕28号)和《关于同意设立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的批复》(宣编〔2015〕15号)等规定,我局共有行政编制25名,事业编制28人,实际在册人员41人(其中,局领导9人),实际纳入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31名,占在册人数的76%。其中:
从事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3名;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3名;
从事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政策法规、综合协调、执法监督、调查统计、办公室、行政审批等工作人员21名。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2024年全年366天,104个公休日,11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6-104-11=251个。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1×31=7781个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4023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3498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7781)-其他执法工作日(4023)-非执法工作日(3498)=260个工作日。
其中,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74个工作日,工贸行业企业120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52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单位14个工作日。
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详情见附件1、2、3、4。
四、检查名单和责任科室
根据宣城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4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8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64家,一般检查单位14家,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82.1%、17.9%。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计划8家,不纳入监督检查占比统计范围。
(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64家)及责任科室
1.联合检查单位(6家)及责任科室(列在首位的为牵头科室):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小葛村矿区水泥灰岩矿(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一科、应急科)、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郎溪县凌笪独山水泥用石灰岩矿(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一科、应急科)、安徽省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二科、应急科)、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二科、应急科)、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监管科、应急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监管科、应急科)。
2.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13家):宣城全鑫矿业有限公司麻姑山铜钼矿、安徽钱塘钼矿有限公司檀树岭尾矿库、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矿库、绩溪县荆金矿业有限公司、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凤形山尾矿库、旌德县新义莹石有限公司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宁国市鸿义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瓦窑坪萤石矿、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宣城华通矿业有限公司、泾县银山岭矿业有限公司、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塘口生产系统、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石灰岩矿(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一科)。
3.工贸行业企业(25家):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宣城万里纸业有限公司、宣城市富源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安徽华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威盛家具有限公司、安徽宏跃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浙中铝业有限公司、安徽源光电器有限公司、宁国市华骏铝业有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徽省泾县隆鑫钢铁有限公司、泾县信达工贸有限公司、安徽火山湖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安徽绩溪盛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宣城久万羽绒有限公司、宣城鸿雅羽绒有限公司、安徽铭大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旌德县万方日用品有限公司、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磐石石业有限公司、嘉善乐亿塑胶有限公司(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二科)。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宣城华尔泰装饰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安徽韩铝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宣城科地克科技有限公司、宣城英特颜料有限公司、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宁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仙塔漆业有限公司、安徽顺恒信新材料有限公司、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安徽省绩溪县天池化工有限公司(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监管科)。
5.烟花爆竹经营企业(9家):宣城市皖东南花炮有限责任公司、郎溪县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郎溪县盛腾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宁国市安鸣烟花销售有限公司、宁国市宁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泾县祥信土产日杂有限公司、绩溪县祥和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旌德县华佳花炮有限公司、宣城市昌盛花炮有限责任公司(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监管科)。
(二)一般检查单位计划(14家)及责任科室
由相关科室从2024年局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重点检查单位除外),随机抽取一般检查单位14家。其中,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7家,工贸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3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单位1家(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一科、安全监管二科、危险化学品监管科、应急科)。
(三)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计划(8家)及责任科室
根据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要求,今年拟对8家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其中,非煤矿山企业2家,工贸企业3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3家(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一科、安全监管二科、危险化学品监管科)。
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详情见附件1、2、3、4。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执法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以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抓手,按照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尽快理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制,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压紧压实应急管理执法责任链条。深刻认识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将思想统一到全局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结合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精准化执法,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并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二)提升执法效能。要强化科技保障,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要持续加强“互联网+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信息化教育培训、调度分析、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参与监管执法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专长,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指导服务。要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检查、交叉互查、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力度,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处理处罚质效。要踩稳“执法刚性”与“执法温度”的平衡点,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激发企业守法自觉,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精准严格执法。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积极谋划、提前部署,提高执法检查针对性、实效性,坚决杜绝一般化、简单化、粗放化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重点时段执法,聚焦重点检查事项,要紧盯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强化对安全管理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严重违法违规、存在重大危险源以及上一年度发生事故的企业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问题隐患公开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
(四)规范执法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动态更新综合检查事项清单,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推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切实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推广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活动,做到执法全流程上线入网。要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运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则,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确保执法闭环。
(五)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加强执法队伍仪容风纪教育管理,使用规范用语,树立文明执法良好形象。加强执法监督,严明执法纪律,对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予以纠治,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自纠,对违法典型案例点名道姓曝光。强化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理论、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推动实战化执法能力训练,做到学、思、践、悟上的深度融合,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全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高效、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附件:1.2024年度非煤矿山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度工贸行业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3.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4.2024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4年度非煤矿山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底,除广德市外全市持相关证照的非煤矿山125座,其中地下矿山50座,露天矿山67座,尾矿库8座。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市局直接监管非煤矿山3座,县、市、区直接监管非煤矿山122座。2023年全市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47座,其中地下矿山13座,露天矿山30座,尾矿库4座。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安全生产监管一科现有工作人员3人,实际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人员2人,2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502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非煤矿山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2=502个工作日。其中,2024年全年366日,共52整周零2天,双休日10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1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74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02-245-183=74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245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应急预案等检查监督、参加非煤矿山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非煤矿山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非煤矿山企业申报安证现场复核检查、审查和网上报送、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登记、备案、现场监督非煤矿山评审组织单位对申报安全标准化企业评审和审查、积极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考试监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召开(参加)全市非煤矿山监管工作有关会议等。
(1)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应急预案等检查监督(20个工作日)。预计企业10家,每家企业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每家企业1个工作日,合计10×2×1=20个工作日。
(2)参加非煤矿山事故调查和处理(20个工作日)。每人10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10×2=20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非煤矿山投诉举报(32个工作日)。按照8起测算,每起2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8×2×2=32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4个工作日)。按照每半年1次,每次2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合计2×2×1=4个工作日。
(5)非煤矿山企业申报安证现场复核检查、审查和网上报送(90个工作日)。按照30家测算,每家1.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30×1.5×2=9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登记、备案(12个工作日)。每月1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合计1×12=12个工作日。
(7)现场监督非煤矿山评审组织单位对申报安全标准化企业评审和审查(30个工作日)。按照15家测算,每次1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15×1×2=30个工作日。
(8)积极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考试监考(10个工作日)。综合往年情况,按照5次测算,每次1个工作日、监考2人。合计5×1×2=10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2个工作日)。按照每年2次,每次3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2×3×2=12个工作日。
(10)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12个工作日)。陪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领导现场督查、检查、调研每年平均6次,每次2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合计6×2×1=12个工作日。
(11)召开(参加)全市非煤矿山监管工作有关会议(3个工作日)。每年召开1次,每次准备1个工作日、会期0.5个工作日共1.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1×1.5×2=3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183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应急值班、学习、培训、会议、考核、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1)应急值班(48个工作日)。每月每人2个工作日,2人,合计2×2×12=48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考核(72个工作日)。
①学习每月每人2个工作日,合计2×12×2=48个工作日。
②培训每年1次每人4个工作日,合计1×4×2=8个工作日。
③会议每月每人0.5个工作日,合计0.5×12×2=12个工作日。
④考核每年1次每人2个工作日,合计2×2=4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24个工作日)。每半年1次检查指导6个县级局每个单位1个工作日,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6×1×2×2=24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8个工作日)。每季度每人1个工作日,2人,合计1×2×4=8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16个工作日)。每人每季度2个工作日,2人,合计2×2×4=16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15个工作日)。安全生产监管一科1人工龄满10年、1人不足10年,每人分别休假10天、5天,合计10+5=15个工作日。
三、检查安排
执法检查74个工作日,主要包括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一般检查采取“双随机”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安排6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安排14个工作日,重点检查占比81.1%,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的企业进行检查,全年共15家企业,检查、复查30家次。其中,安全风险较高的尾矿库“头顶库”3家,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安全风险较高的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非煤地下矿山1家,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省属以上非煤矿山企业3家,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安全事故的矿山4家,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安全风险较高的非煤地下矿山4家,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每次用时1个工作日,合计15×2×2=60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工作安排
在《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的全市复工复产非煤矿山企业中随机抽查7家企业,每家企业检查1次(复查委托属地县级应急部门开展),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合计7×2=14个工作日。
附表
2024年宣城市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或地址 |
行业领域 |
备注 |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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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城全鑫矿业有限公司麻姑山铜钼矿 |
宣城市宣州区丁店乡麻姑山 |
非煤矿山 |
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地下矿山 |
2 |
安徽钱塘钼矿有限公司檀树岭尾矿库 |
宣城市泾县茂林镇凤村 |
非煤矿山 |
尾矿库“头顶库” |
3 |
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矿库 |
宣城市绩溪县瀛洲镇巧川村 |
非煤矿山 |
尾矿库“头顶库” |
4 |
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凤形山尾矿库 |
宣城市旌德县版书镇江坑村 |
非煤矿山 |
尾矿库“头顶库” |
5 |
绩溪县荆金矿业有限公司 |
宣城市绩溪县荆州乡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6 |
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宣城市宁国市宁墩镇吉宁村冷水坞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7 |
旌德县新义莹石有限公司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 |
宣城市旌德县版书镇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8 |
宁国市鸿义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瓦窑坪萤石矿 |
宣城市宁国市南极乡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二、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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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 |
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长山村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10 |
宣城华通矿业有限公司 |
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马山埠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11 |
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塘口生产系统 |
宣城市宁国市甲路镇庄村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12 |
泾县银山岭矿业有限公司 |
宣城市泾县茂林镇铜山村 |
非煤矿山 |
地下矿山 |
三、省属及以上非煤矿山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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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郎溪县凌笪独山水泥用石灰岩矿 |
宣城市郎溪县伍牙山林场 |
非煤矿山 |
央企,露天矿山 |
14 |
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小葛村矿区水泥灰岩矿 |
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 |
非煤矿山 |
省属,露天矿山 |
15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石灰岩矿 |
宣城市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 |
非煤矿山 |
省属,露天矿山 |
四、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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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及时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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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度工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工贸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内注册在营工贸企业1472家,其中涉金属冶炼作业194家,涉氨制冷1家,粉尘涉爆67家,涉有限空间作业381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安全生产监管二科现有工作人员4人,实际从事工贸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人员共有3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753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工贸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3=753个工作日。其中,2024年全年366日,共52周,双休日10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1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120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53-271-362=120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271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对标准化达标企业抽查、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与市直其它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参加市局组织重点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督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参加金属冶炼行业及其他培训考核监考等。
(1)标准化申报企业资料审查(40个工作日)。全年预计对40家标准化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查,每起0.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40×0.5×2=40个工作日。
(2)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40个工作日)。全年预计10起,每起2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10×2×2=40个工作日。
(3)参与市直其它部门联合执法检查(6个工作日)。全年预计联合执法检查3起,每起1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3×1×2=6个工作日。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40个工作日)。全年预计工贸行业事故调查处理2起,每起10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2×10×2=40个工作日。
(5)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0个工作日)。全年预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起,每起5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10×5×2=100个工作日。
(6)参加金属冶炼行业及其他培训考核监考(45个工作日)。全年预计开展金属冶炼行业及其他培训考核5起,每起3个工作日,3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5×3×3=45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362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应急值班、学习、培训、会议、考核、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拟文、文件转发、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1)应急值班(72个工作日)。每月每人2天,3人,合计2×3×12=72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考核(102个工作日)。
①学习每月每人1天,3人,合计1×12×3=36个工作日。
②培训每年1次每人5天,3人,合计1×5×3=15个工作日。
③会议每月1次每人1天,3人,合计12×1×3=36个工作日。
④考核每年1次每人5天,3人,合计1×5×3=15个工作日。
(3)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维护(12个工作日)。每月1天,1人,合计1×1×12=12个工作日。
(4)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拟文、文件转发(108个工作日)。每人每月3天,3人,合计1×12×3×3=108个工作日。
(5)参加党群活动(36个工作日)。每人每月1天,3人,合计12×1×3=36个工作日。
(6)病假、事假(12个工作日)。每人每季度1天,3人,合计1×3×4=12个工作日。
(7)法定年休假(20个工作日)。按安全生产监管二科1人工龄超过10年,每人休假10天;2人工龄不足10年,每人休假5天,合计1×10+2×5=20个工作日。
三、检查安排
执法检查120个工作日,主要包括重点企业检查和市管企业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安排108个工作日,一般企业检查安排12个工作日,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重点企业检查工作安排
对列入《2023年工贸行业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内的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全年共27家企业,检查、复查54家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每次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27×2×2×1=108个工作日。
(二)一般企业检查工作安排
全年开展双随机检查3次,全年共3家企业,检查、复查6家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每次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3×2×2×1=12个工作日。
附表
2024年工贸行业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或地址 |
行业领域 |
备注 |
一、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企业 |
||||
1 |
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 |
建材 |
|
2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 |
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 |
建材 |
|
3 |
宣城万里纸业有限公司 |
宣州区工业园区内迎宾大道11号 |
轻工 |
有限空间重点企业 |
4 |
宣城市富源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38号 |
有色 |
金属冶炼企业 |
5 |
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南环以北 |
建材 |
|
6 |
安徽华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老318国道14公里碑处 |
机械 |
金属冶炼企业 |
7 |
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伍牙山林场 |
建材 |
|
8 |
安徽省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 |
宣城市郎溪县新发镇高家村 |
冶金 |
金属冶炼企业 |
9 |
安徽威盛家具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面 |
轻工 |
粉尘涉爆企业 |
10 |
安徽宏跃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宣城市郎溪县十字经济开发区经都十六路以北 |
纺织 |
有限空间重点企业 |
11 |
安徽浙中铝业有限公司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明心南路 |
有色 |
金属冶炼企业 |
12 |
安徽源光电器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宁国环城东路2号 |
轻工 |
粉尘涉爆企业 |
13 |
宁国市华骏铝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经五路与山南路交叉口 |
有色 |
金属冶炼企业 |
14 |
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宁国市经济开发区钓鱼台路15号 |
机械 |
|
15 |
安徽省泾县隆鑫钢铁有限公司 |
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路1号 |
冶金 |
金属冶炼企业 |
16 |
泾县信达工贸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琴溪路28号 |
机械 |
金属冶炼企业 |
17 |
安徽火山湖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和谐路1号 |
机械 |
粉尘涉爆企业 |
18 |
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 |
绩溪县临溪镇曹渡桥 |
冶金 |
金属冶炼企业 |
19 |
安徽绩溪盛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绩溪生态工业园区会山路1号 |
轻工 |
粉尘涉爆企业 |
20 |
宣城久万羽绒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诚信街68号 |
轻工 |
有限空间重点企业 |
21 |
宣城鸿雅羽绒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诚信街71号 |
轻工 |
有限空间重点企业 |
二、近年发生过工贸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且正常营业的企业 |
||||
22 |
安徽铭大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经济开发区柏枧山路66号 |
|
2023年发生事故 |
23 |
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1016号 |
|
2023年发生事故 |
24 |
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白石涧路52号 |
|
2023年发生事故 |
25 |
旌德县万方日用品有限公司 |
旌德经济开发区篁嘉园区 |
|
2023年发生事故 |
26 |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磐石石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孙村镇工业集中区 |
|
2023年发生事故 |
27 |
嘉善乐亿塑胶有限公司 |
泾县经济开发区 |
|
2023年发生事故 |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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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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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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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8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13家(含1家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在建企业7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250家(其中成品油加油站243家,带有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2家,油库1家,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4家),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的企业24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9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危化科现有工作人员4人,实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总人数为3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共753个工作日)
2024年全年366天,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总数为3人。则总法定工作日为753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减全年公休减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6-104-11)天×3人=753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共52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53-445-256=52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共445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审查及现场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核查,参与市直其它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参加市局组织重点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督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运维等。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工作(共20个工作日)
全年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延期换证,由2人审查申报材料及现场复核,平均每家企业需1个工作日,合计6×2×1=12个工作日。全年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变更许可证,由2人审查申报材料,平均每家企业需1个工作日,合计3×2×1=6个工作日。全年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首次取证,由2人审查申报材料,平均每家企业需1个工作日,合计1×2×1=2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许可工作(共124个工作日)
全年8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新领证或延期换证,由2人审查申报材料及现场复核,平均每家企业需0.5个工作日,合计80×2×0.5=80个工作日。全年4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变更许可证,由2人审查申报材料,平均每家企业需0.5个工作日,合计44×2×0.5=44个工作日。
(3)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许可工作(共6个工作日)
全年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申请延期或重新换证,由2人审查申报材料及现场复核,平均每家企业需1个工作日,合计3×2×1=6个工作日。
(4)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共36个工作日)
全年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及备案共计约18次,每次2名工作人员,每次1个工作日,共需18×2×1=36个工作日。
(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32个工作日)
全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预计全年各1次,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每人8个工作日,合计2×2×8=32个工作日。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20个工作日)
需要2名工作人员负责举报查处相关工作,全年10起,每起1天,合计2×10×1=20个工作日。
(7)参与市直其它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及市局组织重点节假日、“两会”期间等安全检查(共18个工作日)
联合执法检查全年6次,每次1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参与。计6×1×1=6个工作日;参与市局组织安全督查全年6次,每次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参与。计6×2×1=12个工作日。
(8)参与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共56个工作日)
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轮14个工作日,共督导检查2轮,合计2×2×14=56个工作日。
(9)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运维。(共24个工作日)
全年系统运维时间12个月,从事系统审核管理工作人员1人,每月2天,合计1×2×12=24个工作日。
(10)统计各县市区应急局上报的“打非治违”各类报表、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共6个工作日)
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月0.5个工作日,合计1×12×0.5=6个工作日。
(11)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3个工作日)
全年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1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1个工作日,合计3×1×1=3个工作日。
(12)打非专项检查(共12个工作日)
对6个县(市、区)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年组织一次,每个县市区1天,2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6×1×2=12个工作日。
(13)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80个工作日)
根据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提升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能力,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全年8期,每次培训考核5个工作日,每次2名工作人员,计:5×8×2=80个工作日。
(14)组织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学习交流(8个工作日)
全年2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计:2×2×2=8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测算(共256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学习、培训、会议、考核、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拟文、文件转发、参加党群活动等。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189个工作日)
①每周每人学习、参加局机关、视频会议0.5个工作日,计:0.5×3×52=78个工作日;
②培训每人每年3天,合计3×3=9个工作日;
③迎接上级检查、考核,全年每人10天,计3×10=30个工作日;
④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拟文、文件转发、每月每人需2天,计:2×3×12=72个工作日。
(2)法定年休假(共25个工作日)
2人工龄满10年不足15年,休假10天;1人工龄满1年不满10年,休假5天。合计10+10+5=25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共18个工作日)
每人每月0.5个工作日,合计3×0.5×12=18个工作日。
(4)其他工作日(共24个工作日)
3名工作人员中,1人兼职招商引资工作,1人兼职支部工作,每月需要1个工作日,合计2×1×12=24个工作日。
三、检查安排
2023年度监督检查共25家企业,共52个工作日,分为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一般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其中:重点检查的单位共22家企业,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88%,安排46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88%;一般检查的单位共3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12%,安排6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12%。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重点检查企业工作安排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的22家企业,按照重点时段、重要时期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全年对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开展2次检查,对其余21家企业开展1次检查。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2×21×1+2×2×2×1=46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安排
在《2023年宣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重点检查企业名录》以外的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中随机抽查3家企业,每家企业检查1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合计3×1×2=6个工作日。
附表
2024年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科重点检查企业名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或地址 |
行业领域 |
备注 |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
1 |
宣城华尔泰装饰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宣城黄渡乡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2 |
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3 |
安徽韩铝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4 |
宣城科地克科技有限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5 |
宣城英特颜料有限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使用 |
|
6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宁国市港口镇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7 |
宁国市宁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国市中溪镇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8 |
安徽省宁国市仙塔漆业有限公司 |
郎溪县中溪镇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9 |
安徽顺恒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
郎溪县梅渚镇 |
危险化学品使用 |
|
10 |
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
绩溪县工业园区 |
危险化学品使用 |
|
11 |
安徽省绩溪县天池化工有限公司 |
绩溪县工业园区 |
危险化学品使用 |
|
12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 |
宣城巷口桥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
13 |
宣城市皖东南花炮有限责任公司 |
宣州区沈村镇 |
烟花爆竹经营 |
|
14 |
郎溪县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
郎溪县建平镇 |
烟花爆竹经营 |
|
15 |
郎溪县盛腾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郎溪县梅渚镇 |
烟花爆竹经营 |
|
16 |
宁国市安鸣烟花销售有限公司 |
宁国市姚高村 |
烟花爆竹经营 |
|
17 |
宁国市宁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
宁国市汪溪镇 |
烟花爆竹经营 |
|
18 |
泾县祥信土产日杂有限公司 |
泾县丁家桥镇 |
烟花爆竹经营 |
|
19 |
绩溪县祥和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绩溪县临溪镇 |
烟花爆竹经营 |
|
20 |
旌德县华佳花炮有限公司 |
旌德县三溪镇 |
烟花爆竹经营 |
|
21 |
宣城市昌盛花炮有限责任公司 |
宣州区裘公 |
烟花爆竹经营 |
|
二、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
||||
22 |
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2021年1起事故,1人死亡 |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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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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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
2024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月8日,全市已填报应急预案企业3273家,注册企业3300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应急科现有工作人员2人,实际从事应急管理的行政执法人员共有2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502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2=502个工作日。其中,2024年全年366日,共52周,双休日10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1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14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02-268-220=14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268个工作日)。包括承担应急值守、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管理、事故灾难现场协调保障和应急救援和召开全市应急救援工作相关会议等事项。
(1)承担应急值守工作(共48个工作日)。全年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人每月需要1个工作日,合计2×1×12=48个工作日。
(2)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共104个工作日)。全年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人每周需要1个工作日,合计1×2×52=104个工作日。
(3)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管理(共78个工作日)。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各级各类预案、队伍、物资等填报情况检查通报调度,每周1次,每次1.5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合计1×1.5×1×52=78 个工作日。
(4)指导市直部门和有关企业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共12个工作日)。指导市直部门全年应急预案演练共计6次,每次安排一人参加,每次1个工作日,共计6个工作日;指导有关企业应急预案演练共计6次,每次1个工作日,每次安排一人参加,共计6个工作日,合计1×1×6+1×1×6=12个工作日。
(5)事故灾难现场协调保障和应急救援工作(共10个工作日)。预计全年协调保障和应急救援各类事故灾难5次,每次1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5×1×2=10个工作日。
(6)召开全市应急救援工作相关会议(共16个工作日)。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应急救援相关工作会议,每次4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合计2×2×4=16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22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学习、培训、会议、考核、参加党群活动、法定年休假等。
(1)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共176个工作日)
①每周每人学习、参加局会议半天,合计0.5×2×52=52个工作日。
②培训全年每人10天,合计10×2=20个工作日。
③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转发文件等,每周每人需1天,合计: 2×1×52=104个工作日。
(2)法定年休假(共20个工作日)。应急科2人中,2人工作已满10年,每人年休假10天,合计10×2=2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共24个工作日)。每人每月1个工作日,合计1×2×12=24个工作日。
三、检查安排
2024年度监督检查共7家企业,共14个工作日,分为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一般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其中:重点检查的单位共6家企业,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85.7%,安排12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85.7%;一般检查的单位共1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14.3%,安排2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14.3%。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重点检查企业工作安排
对列入《2024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内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全年共6家企业,每年检查1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每次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6×1×2×1=12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企业工作安排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从监管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1家企业,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每次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1×2×1=2个工作日。
附表
2024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或地址 |
行业领域 |
备注 |
1 |
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小葛村矿区水泥灰岩矿 |
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 |
非煤矿山 |
|
2 |
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郎溪县凌笪独山水泥用石灰岩矿 |
宣城市郎溪县伍牙山林场 |
非煤矿山 |
|
3 |
安徽省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 |
宣城市郎溪县新发镇高家村 |
冶金 |
|
4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 |
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 |
建材 |
|
5 |
安徽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
宣城高新区 |
危险化学品 |
|
6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 |
宣城巷口桥 |
危险化学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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