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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宣安办〔2024〕26号
发布日期: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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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宣安办〔2024〕26号
发布日期: 2024-04-30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09:13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落实4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防范视频调度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近年来公共假日旅游市场持续升温,群众出行意愿强烈,各类人员聚集活动明显增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旺盛。且近期气候多变,预计小长假后期有较强降水,局部地区存在山洪、地质灾害和城市内涝的风险,安全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做好当前和下一阶段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做好节日前后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总、加强统筹、深入一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业务相近原则,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不推诿不扯皮,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市安委办成立4个督导组,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导(方案见附件1)。

二、严密防范风险,全面整治隐患

当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正在开展,各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将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强监管除隐患,打好假期安全防范主动仗。要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点路段救援力量前置,及时引导、疏散积压车辆和人员,开展文化旅游场所及设施隐患排查,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住宅小区楼道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带病运行”等群众身边的隐患治理。要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严防假期企业安全责任失守,紧盯动火、高处、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加强安全监管。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要逐一分级落实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产停工整改。此外,要按照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24〕21 号)要求,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三、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应急值守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针对特殊天气以及人流、车流高峰等情况,运用短信、微信、微博以及短视频等多种载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推送到有关单位和人员,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现象发生。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进一步细化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准备,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第一时间科学救援、高效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方案

 

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430


附件1

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方案

一、督导检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5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确定。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情况。

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开展情况;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住宅小区楼道消防安全、“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带病运行”城等专项安全整治开展情况。

3.景区景点、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等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

1.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2.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三、分组安排

市安委办组织成立4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开发园区开展督导检查。各组牵头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本组统筹协调,可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参加;参加单位需抽调熟悉相关业务的精干力量参加,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督导地区

市应急局

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泾县、旌德县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市水利局

郎溪县、广德市

市文旅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林业局

宁国市、绩溪县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四、有关要求

(一)各督导组要结合行业监管职责以及被督导地区实际,制定方案,细化分工安排,深入基层一线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现场开展督导,每个县市区(园区)督导检查时间不少于1天,抽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6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进行记录,并当场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处理。

(二)各督导组于开展督导检查当日报送初步督导情况至市安委办,5月20日前将汇总整理后的督导检查情况以及问题清单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珅垚,电话:2718162,OA邮箱: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