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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410-00046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宣安办函〔2024〕26 号
发布日期: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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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宣安办函〔2024〕26 号
发布日期: 2024-10-24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4 17:30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近一段时间,省内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影响较为恶劣,造成了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安全形势平稳,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坚决落实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抓好当前和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敏感性。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当前进入四季度,全市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盛期,加之团雾、大风、雨雪冰冻等不利天气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形势错综复杂。各地要按照省、市领导批示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落实落细各项安全举措,保持工作节奏不断档、不松劲,确保我市全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势持续稳定。

二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着力化解存量风险。消防、住建部门要立即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建房隐患整治。要紧盯群众身边安全隐患,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住宅小区、康养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拆窗破网等专项行动。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要做好分析研判,对我市住宅小区、九小场所等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安危的重点区域重新排查,对一些长期被举报或未整改到位的点位,要认真落实整改举措,切忌整而不改,落而不实。矿山、危化、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领域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力度和问题整改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要不断强化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监管执法。要不断强化执法力度,杜绝执法“宽松软”。要督促企业重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鼓励企业将自查重大隐患上报属地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但企业自查未发现或未落实整改举措的,要一律严肃依法处理,必要时要对企业停产停业整顿。要紧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通过抓好“关键少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要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闭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复盘本地区、本行业今年以来隐患排查、督查检查问题台账,对尚未整改的问题立即下沉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今年以来国务院、省、市历次督查发现问题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整改完成但不放心、不托底的要开展明查暗访,检验整改成果。住建部门要按照要求立即牵头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回头看。要强化对经营性自建房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确保真改到位、不留死角。

 

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10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