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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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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02
【部门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02 17:26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和依据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已经形成了系统性安全风险,导致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梳理、深入分析近年来发生的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教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2020年11月12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厅〔2020〕14号)

二、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市应急局起草《实施方案》初稿,在内部审查修改的基础上。2020年11月23日,经市应急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征求意见稿。11月27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以征求意见函形式征求了7个县市区和46个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其中共收集到12个单位修改意见22条。在充分吸收上述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基础上,12月7日,经过合法性审,12月8日通过公平竞争审12月9日上午,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纯根主持召开《实施意见(送审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4月2日、4月7日再次经过合法性审、公平竞争审核查,形成了提交此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送审稿)》从6个方面规定了具体举措,共计23条

一是强化全领域源头管控。针对我市濒临江浙沪的地域特征,当前正加速全面融入长三角,化工产业发展态势迅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刻不容缓严格化工项目准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园区风险管控,开展园区治理整顿,提升我市化工行业发展水平。

二是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明确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危险废物处理等各环节安全管控要求,建立健全宣城市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全方位责任落实。全面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严格从业人员条件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强化激励措施事故责任追究。

四是强化全要素支持保障。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与市际周边区域应急联动能力,着力提高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五是强化全行业治理能力。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执法体系,有力提升监管效能,实施精准监管执法

六是强化全方面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单位,同时将重点内容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事项,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

《实施意见(送审稿)》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履职,细化了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提升要求,同时理清各相关部门职责,构建联席会议机制。


政策咨询部门:危化科   联系人:赖振航  联系方式:0563-303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