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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安〔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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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安〔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04-28
关于印发《宣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8 11:22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宣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进集中攻坚深入开展,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宣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2020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1+10+N”总体任务框架下,全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整体安全水平依然不高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为切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全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经研究,制定宣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基础支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集中攻坚。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列出清单,开展“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各地、各部门要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利用“微安全”APP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隐患;要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确保企业自查、各级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全部及时整改到位;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治、挂牌督办等措施。对重大隐患不上报、拒不整改、整改不合格等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三)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攻坚。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开发园区、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对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瞒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大力度、重拳出击、严处重罚,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集中攻坚。以落实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为总体要求,以提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岗位人员安全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全覆盖、多层级、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严格落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着力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补齐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短板。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集中攻坚。督促指导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进应急救援“三大系统”建设,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集中攻坚。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执法培训,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完善执法方式,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全覆盖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互联网+执法”等措施。加强执法工作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刑法修正案,加大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集中攻坚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亲自研究部署,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集中攻坚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专项工作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统筹督促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参照宣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将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具体措施,5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大力宣传集中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调度、通报集中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将适时进行警示、约谈、问责。市安委会将把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宣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专题专项 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重要论述专题
各地、各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集中专题学习。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231日前
2 各类企业定期开展集中专题学习。 各企业 1231日前
3 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牵头,各地、各部门分别组织 1231日前
4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牵头,各地、各部门分别组织 61日至630
5 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常态化宣传报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31日前
6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专题
督促指导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各岗位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231日前
7 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各企业 1231日前
8 落实“六项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风险点及管控措施台账。在具有危险性的重点区域和岗位设立安全风险警示警示标志和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 各企业 1231日前
9 规范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操作技能,避免“三违”现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各企业 1231日前
10 加大安全投入,及时维护、更新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改进生产工艺、材料。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各企业 1231日前
11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明确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开展急预案演练。
各企业 1231日前
12 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集中攻坚
各专项工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遇有重大事项或重要议题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 1231日前
13 各专项工作组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重点任务,形成任务清单,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 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 515日前
14 各专项工作组每月调度1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并将查出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 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 1231日前
15 结合监管行业领域实际,每个行业领域或成员单位至少建立完善2—3项制度措施,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 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 1031日前
16 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每月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 各县市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231日前,按月报送
17 加大执法力度,每月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至少1件典型执法案例。 各县市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231日前,按月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