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安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2 00:00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2013年度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如下: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安全监管工作的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局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局相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写更新工作,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我局的政务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公共服务等几大类全面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市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2013年,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局网站安全及内容建设。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最新要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及文件信息等内容,并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还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除涉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全覆盖。此外,还及时通过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公布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00余篇。其中:工作动态360余篇、部门文件信息220余篇、人事信息15篇、政策法规类46条、通知77篇、安全生产事故信息21篇,其他各类信息70余篇。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以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及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在市局门户网站设立“组织机构”、“政务公开”“安全监管”等栏目,在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部门动态”、“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历年政府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等重点栏目,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并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与本单位门户网站链接并置于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且做到数据互通,实时更新。
2、公共查阅点
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作为我局向群众公开的查阅点,将我局政务公开相关资料供无偿查询,并配备了专门的上网查询电脑。此外,在办公室墙面将机构设置、科室职能、服务承诺等信息予以公示。
3、报纸、新闻
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相关经验做法在电视节目中播放,在芜湖日报等当地主流媒体刊登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向广大群众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安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布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目录,全年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市安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还需梳理和界定;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还需灵活多样;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