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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5:24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宣城市西林街道梅园路52号政务中心13楼,电话:0563-3020724,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做好年度公开工作。2023年,市应急局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市应急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流作用,主动公开信息193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行政执法公示14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财政资金25条等。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我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持续推进政策解读精细化、规范化。2023年我局发布《宣城市乡镇、村短临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应对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文字和图片解读内容。三是扎实开展基层“两化”工作。对各县(市、区)应急局开展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测评,列出问题清单并要求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了受理流程、提供了查询端口,方便群众依法申请。2023年,我局未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市应急局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的关系,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二是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三是及时梳理本部门年度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2023年由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报保留1件,废止0件,宣布失效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以市应急局微信公众号为基础,设置“政务服务”“投诉建议”,线上受理监督举报信息,让群众通过手机就能咨询、举报,让信息更快捷、高效,截至目前市应急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84条,订阅数22012个。二是做好安全生产、救灾重点领域公开。根据安徽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和救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及示范案例的通知》,做好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新目录对旧目录的全部替换,规范目录建设和公开标准,按照范例规范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事项全覆盖、无遗漏。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调整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工作力量,印发了《宣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依然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网上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不足,公众对网站的认识度仍不够高等问题。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落实好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规范;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三是进一步完善优化宣城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设置和信息发布功能,不断拓宽与媒体的合作渠道,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范围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事项。2023年,开展对各县(市、区)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和救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测评2次,安全生产领域发现问题83个、救灾领域发现问题55个,均及时反馈给各县(市、区)应急局并督促整改到位。

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评估问题整改清单的通知》,深入推进2023年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层“两化”水平明显提升。宣城市总体测评情况较好,宁国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比较扎实、成效明显。同时,宁国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两化”提升行动工作实践被评为全省基层“两化”典型案例,起到示范带头作用。